退、換貨權益說明 & 申請需知

 

退換貨權益說明:

  1. 透過本網站於台灣地區(包含離島)出售之商品,自到貨日起享有 7天鑑賞期(含例假日) 的權益,鑑賞期僅供您參考、觀賞、品鑑和比較,並非試用產品。
  2. 下列情形,本公司保留是否受理退貨之權利,並視具體情況酌收回收處理費:
    1. 超過7天鑑賞期。
    2. 商品明細不全、產品外包裝或貼紙經撕割等方式破壞或遺失發票。

※若您有索取紙本或公司戶紙本發票,請於退貨時一併寄回。

    1. 商品有明顯使用痕跡、損壞或人為造成髒污、刻印、毀損、異味等。

※收到商品時,建議您全程錄影開箱過程,以利協助判斷商品實際收貨數量及是否有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之非消費者所為之損壞。

    1. 原始訂單中如有附贈之贈品未寄回。(寄回贈品亦須為全新未拆封使用。)
    2. 符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1款之即期品、第6款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已經註明於商品頁面上。
    3. 非台灣地區(包含離島)之訂單。
  1. 於7天鑑賞期內,因個人因素申請退換貨之運費由買方負擔。為避免爭議發生,請確實收到商品後再進行退換貨,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訂單計算。
  2. 辦理退換貨後若不符優惠條件,保留之品項將以原價計算。
  3. 退貨後保留商品金額若未達滿額禮活動門檻,贈品需連同退貨商品一併退回(全新未拆封),未退回將會直接以原價計算。
  4. 商品圖片的顏色會因電腦系統、手機螢幕解析度不同的不同或使用不同螢幕觀看而跟實品略有差異,圖片僅提供參考,出貨時不含任何拍照附件,更換標準仍需依本公司判定後為主。
  5. 若因個人因素退換貨、取消訂單、未於期限內至超商取貨或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而造成本公司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情形過於頻繁,本公司將依據服務條款,限制您付款方式,或暫停、終止您全部或部份的購物與服務資格,敬請見諒。

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退換貨權益說明之內容,修改後的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本公司不會個別通知,建議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若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退換貨流程說明:

  1. 退換貨請至7-11或全家便利超商以店到店寄至7-11惠富門市(台中市西屯區朝富路286號1樓)或全家台中朝富門市(台中市西屯區朝富路176號),於寄出後並請登入網站會員,於訂單處(訂單查詢最下方發訊給店家)或致電(客服電話:(04)2255-6313)告知訂單編號、訂購大名以及何日已寄回退換貨,非以信用卡或LINEPAY結帳而需退款者並請提供正確退款帳號(含分行名稱)或存摺封面照片以利申請退換貨。
  2. 本公司將於收到退換貨申請及商品後,於3工作天內進行商品檢查,若申請退換貨成功且商品已退還本公司經確認後,本公司將由後台系統發信通知,並處理後續事宜,即按退款流程退款或將換貨商品寄出。
  3. 依買方付款方式,退款流程如下:
    • 信用卡:退款申請流程通過後將由後台系統發出已退款通知信,消費款項將於3-5工作日後退刷於原消費信用卡,退刷銀行作業期間約14-21工作日,若已跨消費者信用卡結帳日,費用將退於次月帳單,當期款項仍須先行繳納。
    • LINEPAY:依LINE Pay 一般服務條款其中5.交易取消之部分處理。
    • 銀行ATM轉帳、超商付款取貨、貨到付款等:於後台發信通知已成功退貨之翌日起算,於3-5工作日內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後無息退款至您指定帳戶內。
    • 若因您提供之退款帳戶有誤,或其他情事致款項無法按前項所定時程退款者,本公司於接獲銀行通知後,會再請您提供其他退款帳戶,惟退款完成前所生之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
  4. 退購退款訂單如有使用購物金,退貨後恕無法退還購物金。
  5. 下單後於出貨前欲取消訂單者,準用前述退換貨流程處理,僅須留言註明尚未收到貨,若已出貨還請您拒收,否則仍應負擔寄回運費。

若於使用本網站訂購產品後倘過度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未於期限內至超商付款取貨、或有任何本公司認為不適當而造成本公司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本公司將可視情況採取限制付款方式、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辦理,倘若還涉及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本公司亦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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